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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部门职责
时间:2023-09-01 09:58:1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1.牵头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方针政策、涉外法规以及上级外事部门和学校关于外事工作的批示和决定

2.负责制定学校有关外事、留学生等工作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等,并组织实施;

3.负责学校师生出国(境)访问、考察、讲学、培训、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短期因公出国(境)申请的审核、报批,并协助办理有关申报审批手续;

4.负责国家留学基金委各类项目的组织申报、遴选、外语培训、行前教育、国(境)外期间管理工作;

5.负责拟聘外籍教师、专家材料的审核、报批以及签证、居留、延聘等手续办理;协同相关部门做好外籍教师、专家的教学、生活管理和意识形态监管工作;

6.负责学校外事宣传和外事教育,并为师生提供外事方面的咨询和服务;

7.负责办理学校与港、澳、台交流等相关事宜;

8.负责保持与境外教育机构、科研机构的联系,并组织、协调开展各种类型的交流与合作项目;

9.负责协调学校来访外宾的接待工作,协助各二级学院开展各类外事活动;

10.负责我校在海外的宣传,与海外高校、研究机构、学会团体、民间组织间建立友好合作关系,拓展合作交流项目,为学校搭建合作交流平台;

11.负责校际交流项目、师生赴海外交换交流项目,短期研学项目,文化交流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12.负责各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申报及管理工作;

13.负责审核、办理来华留学生入学和入境手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来华留学生招生、教学管理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14.负责对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京办事处,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安排项目活动,并负责项目工作总结和汇报材料的撰写工作;

15.负责整合校内陶瓷文化研究机构和二级学院的文化教育科研资源,围绕建设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陶瓷文化:保护与创新”教席和教育部首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陶瓷文化)传承基地等重大项目,组织协调与国外高水平高校政府组织、学术团体等相关机构开展各类国际学术会议、陶瓷艺术展等实质性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16.配合人事部门通过多种形式、渠道引进国际杰出陶艺人才,邀请著名陶瓷学者、艺术家来访、讲学交流

1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