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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教管理
时间:2018-10-01 14:24:3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了建立健全外国专家在我校工作期间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切实保障在我校工作的外国专家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根据江西省国家外专局制定的《江西省外国专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征求意见稿),结合《景德镇学院及时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工作方案》,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预案重点防范范围
本预案所称外国专家在华工作突发事件是指:与在我校工作的外国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有关的,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主要包括:
(一)人身意外伤亡事件:指由于各类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造成的外国专家人身伤亡事件以及外国专家自杀身亡事件等。
(二)医疗卫生事件:指在我校工作的外国专家突发重大疾病或者发生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外国专家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三)经济安全事件:指重大商业技术秘密泄漏、知识产权纠纷等事件。
(四)因利益纠纷等引发的外国专家群体性事件。
(五)其他危及公共安全和利益的突发事件。
二、工作原则
本预案坚持以人为本、逐级报告、外事归口管理、与学校相关系和部门协作处理的原则。
三、景德镇学院外国专家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构成
组长:陈雨前
副组长:胡继平
成员:谢晓良、梁邦福、朱练平、郑文莉
四、我校外国专家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及职责
重大涉外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由校长统一领导和指挥。学校成立景德镇学院外国专家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党政办公室外事办为处理外国专家突发事件的主管部门,外国专家发生突发事件由外事办提出突发事件的初步处理方案,会同校保卫处及相关院系共同商讨,提出处理意见,报校外国专家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执行。
五、突发事件处理程序
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外国专家管理干部及有关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迅速了解事件规模、伤亡人员姓名、人数、状况、国籍及财产损失基本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汇报(需向公安部门汇报的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汇报),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及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保护现场,控制局面,制止事态的发展。
根据事件的类型和程度不同,应采取不同的处置方法。应由公安部门为主处理的应及时向公安部门汇报,学校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有关工作。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时刻保持联络畅通。应急事件处理过程中,学校领导小组须督促检查各项决策和应对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确保各项处置决策的落实执行,参与事件处理的工作人员,要注意让事件在合法、合情合理、化干戈为玉帛的前提下保护外国专家和学校的合法权利。
突发事件涉及医院、防疫、消防等部门时,负责处理突发事件的工作人员应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安置、安抚、医疗急救、转移保护有关人员等工作。
六、突发事件处理中的几个问题
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学校领导小组同意的前提下,处理突发事件的具体工作人员要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通报事件的详细情况。在事件处理过程中应随时与有关部门保持联系,通报事件处理的进展情况。
突发事件发生后,经学校领导小组同意,处理突发事件的具体工作人员应立即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及时向外国专家家属、公安部门、驻华使馆及上级领导部门通报情况。
突发事件在处理过程中,参与处理突发事件的工作人员在面对社会媒体和其他有关部门时,不得擅自接待、表态、评述,应由校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接待,统一口径,避免产生负面影响。
突发事件处理结束后,外国专家管理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在校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写出书面报告,并须报告上级有关主管部门。
本预案自修改之日起实施。
景德镇学院
2018年9月27日